http://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4048/ch02/type1/gov10/num1/Eg.htm
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如下,部分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無障礙規劃提案
嘉義縣政府府辦理情形回應
燈會場地應規劃無障礙空間(如:各區行進動線平順、各區設置無障礙廁所、停車場之無障礙停車位及動線、餐飲區無障礙用餐空間及座位等)。
1.行進動線平順:燈區附近人行道均設有符合規定之無障礙坡道。
2.設置無障礙廁所:總計規劃 40 座無障礙廁所,分佈位置如下說明
(1)國際友誼城市燈區:2座
(2)永慶高中人行道:1座
(3)鄒遊阿里山燈區:4座
(4)來嘉作客燈區:2座
(5)綠能藝術燈區:2座
(6)鐵道燈區燈區:4座
(7)永慶高中北隅:4座
(8)永慶高中南隅:4座
(9)縣府舞台區:4座
(10)東轉運站:2座
(11)南轉運站:3座
(12)停車場:P1&P2 停車場2座、P4 停車場1座、P5 停車場2座、P6 停車場1座、P7 停車場1座、P8 停車場1座。
3.停車場之無障礙停車位及動線:為利有無障礙需求民眾直達燈區,停車場無障礙停車位規劃於貴賓停車場內(共80
格)。
4.餐飲區無障礙用餐空間及座位:
(1)用餐環境現場皆為輪椅者可達之平坦地面。
(2)農創再生燈區之農創市集館入口處已設置無障礙坡面及共食區亦規劃無障礙用餐空間及座位。
(3)無現金市集為開放區,前後皆有無障礙可出入口斜坡,左右兩旁皆有原場地之石座可供遊客休憩或用餐。
(4)鐵道燈區共食餐車規劃斜坡供輪椅使用者上下,亦有桌位可供近用。
(5)美食區將配合燈區無障礙規劃,隨時針對行動不便民眾提供協助。
燈會動態表演區(如:歌舞、戲劇、音樂等)應考量並規劃輪椅使用者視線能方便觀賞的區域或位置、舞台應設置坡度1/12以下之斜坡;各項靜態展覽區應提供語音、手語、文字等數位導覽,以及各項便於視覺障礙者與聽覺障礙者參觀欣賞之輔助措施。
1.多元文化村燈區之舞台係3燈區共同使用,舞台前之觀賞區域為開闊式平坦場地,已能方便輪椅使用者觀賞,且應邀出席之表演團體或個人不含輪椅使用者,故舞台未設置斜坡。
2.燈區內設置導覽解說牌,方便聽覺障礙者瞭解燈組創作理念、藝術家…等相關資訊,並配置導覽人員進行導覽解說,以服務視覺障礙者。
3.燈區內播放動態影片觀賞區皆有足夠空間與相對視角提供。
4、燈區現場皆為平坦路面,去除高低起伏部分,提供舒適環境供身心障礙者觀賞燈會。
5、故宮南院園區內既有庭園景觀已設有階梯座位,方便遊客觀賞橋面的水影舞集表演。
燈會現場無障礙服務,如:志工服務、輔具租借、手語翻譯服務等。
1.燈會現場8個服務站皆提供輪椅租借(含電動輪椅充電設備)、志工諮詢及導引協助等服務。
2.如民眾有手語翻譯及導覽可先洽本府社會局預約,將由專人提供協助。
3.針對行動不便民眾,社會局將另函請本縣各小型復康巴士服務提供單位於燈會期間提供預約接送服務。
4、另於社會局網頁提供小型復康巴士預約接送、燈會無障礙交通、輔具租借、志工諮詢及導覽等相關服務資訊。
燈會期間提供無障礙交通接駁服務(低地板公車、復康巴士)。
燈會期間提供無障礙交通接駁服務
1.台鐵嘉義站至東轉:至少18輛低地板公車。
2.嘉義市棒球場至東轉:至少2輛低地板公車。
3.高鐵嘉義站至東轉:2輛低地板公車。
4.P3 至燈區:1輛18人座接駁車。
燈會活動網站應為無障礙網頁,並於網頁公開燈會所提供各項無障礙設施設備設置及服務內容,介紹周邊無障礙住宿、餐廳、景點資訊,方便查詢使用。
2018台灣燈會官網由交通部觀光局規劃建置,該局表示 2018台灣燈會官網之建構符合無障礙網頁。
燈會場地導覽圖、簡介手冊及區域活動介紹看板,應清楚列出會場行進與逃生動線及各項無障礙設施位置、圖示標誌與位置路徑,應提供較大字體單張文宣,並加強字體與底面之色差,方便視力不佳者(高齡者、低視能者)能容易閱讀燈會資訊。
1.燈區導覽摺頁:已清楚列出會場行進動線及無障礙廁所位置,並加強字體與底面之色差,方便視力不佳者閱讀資訊。
2.燈區導覽指標:指標牌設計採用橘紅漸層底面搭白色簡要字樣,並標示無障礙 ICON(圖標),燈箱地圖字體大小約1.2×1.2cm尚符合閱讀上使用。
3.如民眾有手語翻譯及導覽之需求可先洽本府社會局預約,將由專人提供協助。
燈會開幕及閉幕典禮之致詞,致詞者旁應搭配手語翻譯員。
本府社會局業已向本縣手語翻譯承辦單位提出申請,配合於燈會開、閉幕典禮致詞時提供手語翻譯。
標準總號
CNS19766
標準名稱
資訊技術-所有年長及身心障礙使用者無障礙之圖示及符號設計指導綱要
適用範圍
本標準提供關於設計圖示以支援年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之可及性的建議事項。此等建議事項輔助使用者之所有圖示的無障礙實作。雖此等建議事項係為符合年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之需要而發展,然其亦能對更廣泛的使用者於各種不同情境中提供較大可及性。
本標準簡介能被實作為圖形圖示機能之一組屬性及操作,以使此等圖示之功能性能使最大可能範圍不同情境之使用者所存取。
本標準中強調文字屬性,因其能以各種替代模式呈現。ISO/IEC 11581-1提供圖示之圖形層面上的指引。
本標準不論及此等屬性(或圖示)之特定呈現。
制定重點概要
1.為符合年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之需要,亦對更廣泛的使用者於各種不同情境中提供較大可及性,本標準敘明能被實作為部分圖示或圖形之使用者介面符號,對基本功能性提供較大可及性之各種屬性及操作。
2.主要制定內容:
本標準提供用以建立圖示可及性之框架、支援可及性之結構化圖示、圖示之可識別性、圖示之屬性、圖示之功能、分組圖示及有關可及性相關圖示之指引。
公告日期
106/12/26
標準總號
CNS29136
標準名稱
資訊技術-使用者介面-個人電腦硬體之可及性
適用範圍
本標準提供個人電腦硬體可及性之要求事項及建議事項,以用於規劃、發展、設計及配售此等電腦。 本標準中之某些要求事項及建議事項要求軟體支援。 本標準雖未涵蓋輔助技術之行為或要求事項,然係闡述輔助技術之連接性,乃為互動系統之整合式組件。 本標準不包括僅聚焦於軟體之要求事項及建議事項。
備考1. 軟體可及性之要求事項及建議事項規定於ISO 9241-171中。
備考2. 資通訊技術(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CT)可及性之高階要求事項及建議事項規定於ISO 9241-20中。
備考3. 辦公室設備可及性之要求事項及建議事項規定於CNS 15854 [2]中,包括印表機、掃描器及影印機。
制定重點概要
1.針對高齡及身心障礙者(包括暫時性失能)使用個人電腦,本標準提供改進資訊可及性之指引,若個人電腦之預設組態無法提供必要程度之可及性,則可藉由使用結合額外軟體、選配裝置及/或輔助技術之產品達成個人電腦可及性。
2.主要制定內容
本標準提供個人電腦可及性適用之要求事項、建議事項、產品之評估、一般要求事項、輸入之要求事項、輸出之要求事項、資料儲存裝置及可移除驅動裝置之要求事項、使用者支援之要求事項等。
公告日期
10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