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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府授文行字第0995103431號
主旨:有關函詢本府辦理跨年與農曆年慶祝活動,保障身心障礙者參與權益之辦理情形及相關作法乙案,請查照。
說明:
一、復 貴聯盟99年12月9日殘盟(99)字第152號函。
二、有關本府跨年活動及農曆年慶祝活動提供身心障礙者相關服務說明如下:
(一) 跨年晚會活動:本活動於嘉義市立體育場舉行,該場地為無障礙空間,現場並設有服務台提供各項諮詢服務。
(二) 2011嘉義市兔年鴻運迎新春-春節賀歲聯歡表演:本活動預計100年2月3日(大年初一)假文化局廣場辦理,紅包之贈送將另行規劃身心障礙者排隊路線,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參與權益。
正本: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副本:本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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