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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105年1月16日即將舉辦的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刻正辦理各項選務作業,其中對於身心障礙選舉人之協助措施,亦在各身心障礙團體的建言下,持續推動與改善。

由於投票所的無障礙環境與設施多年來總有行動不便民眾反映無法進入或便利使用,本聯盟於101年1月14日辦理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與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前夕,於100年8月4日殘盟(100)字第153號發函中選會請其保障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權之建議事項中,其中一項即包含設置無障礙投票所之建議(具體內容:1. 投票所之設置應以交通便利且無障礙設施完善之場所為優先考量。2.各投票所都應設置適合輪椅選舉人使用之圈票處、提供供視覺障礙者使用之投票輔助器,並由選務人員主動提供身心障礙選舉人之各項協助。)

另於100年12月28日殘盟(100)字第248號再次發函中選會,針對有身心障礙者反映投票所無障礙設施不良狀況,請各地選委會能予以改善,並於該份公文中明確建議中選會:【另為確保未來投票所之無障礙設施符合行動不便與身障者之使用需求,請 貴會參酌美國司法部出版之「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投票場所檢查表」(ADA Checklist for Polling Places)制定台灣版檢核表,以確保選定之投票所符合使用需求。】

103年11月29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九合一)前,本聯盟於2月27日邀集各身心障礙團體代表拜會中選會,提出多項政策建議,其中亦包含無障礙投票所之建議,中選會回應為:「為確保投票所設置地點均符無障礙環境,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在與公所開會溝通協調投票所設置地點時,可邀轄內無障礙環境檢測小組與會,提供協助。至邀請無障礙環境檢測小組,逐一進行投票所無障礙環境檢測之建議,本會將再行與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研議其可行性。」,並說明已於103年1月29日發布《投票所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場地注意事項》,可做為各地選委會之參考。

惟九合一選舉仍發生部分投票所無障礙環境或設施不完善而導致民眾權益受損之情事,中選會為協助各地選委會檢核投票所設置場所是否符合無障礙環境要求,擬具「投票所無障礙設施檢核表(草案)」,提經104年3月9日之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第1次選務工作協調會議討論,決議由各縣市選委會針對草案提供建議,並於5月8日邀請相關身心障礙團體共同討論。中選會於採納團體修正建議後,於6月23日修正公告《投票所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場地注意事項》,新增附表:【投票所無障礙設施檢核表】,讓各地選委會能於選取與檢核投票所無障礙環境時有更明確之依據。

考量選務人員對於無障礙環境之認知較為陌生,中選會邀請本聯盟劉金鐘常務理事向選務幹部講解投票所無障礙設施檢核表之內涵與注意事項,避免因人而有不同解讀。有關投票所無障礙設施檢核作業課程之聲音檔與簡報檔已經公告於中選會網站。

歡迎有興趣的民眾亦可下載查看。

路徑:

1.中選會網站http://web.cec.gov.tw/bin/home.php?Lang=zh-TW

中央選舉委員會首頁-投票所無障礙設施檢核作業課程 專區  

2.點選網頁右方第二個網頁貼紙,即可進入【投票所無障礙設施檢核作業課程】專區http://vsop.cec.gov.tw/10409/

投票所無障礙設施檢核作業課程首頁(操作畫面)  

3.進入【投票所無障礙設施檢核作業課程】專區,點選左方【課程首頁】,即可於右上方點選「課程首頁」、「課程資訊」、「講師資訊」、「教材下載」,其中「教材下載」可分別下載MP3與PPT檔

投票所無障礙設施檢核作業課程 教材下載  

4. 進入【投票所無障礙設施檢核作業課程】專區,點選左方【主持人致詞】、【一樓層】、【二、通往投票所之無障礙通路】、【三、無障通路上之坡道】、【四、電梯及昇降設備】、【五、投票所內】,即可直接收聽聲音檔案

 

※法令:《投票所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場地注意事項》

http://law.cec.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318

※延伸閱讀:

可查閱本部落格【身障者選舉與投票】文章專區

http://league0630.pixnet.net/blog/category/2840539,查看本聯盟歷年倡議行動與相關規範

 

◎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無障礙選舉專區

 http://web.cec.gov.tw/files/11-1000-5706.php(內容:投票協助措施、相關會議、手語翻譯員視窗放大至電視畫面三分之一、重要函釋、行政規則、各選舉委員會聯絡資訊、投開票所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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