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公路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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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車輛變更設置輪椅區檢驗登記作業程序
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5月訂定
一、目的:為使民眾辦理使用中車輛變更設置輪椅區設備變更,能清楚明解相關檢驗登記程序,爰訂定本作業程序。
二、法令依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及附件十五規定。
三、應備證件:
(一) 異動登記書2張。
(二) 行車執照。
(三) 辦理時有效期間逾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
(四) 原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五) 車輛改(加)裝設備,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規定,檢附審驗合格報告影片加蓋公司章、檢驗合格紀錄表及改(加)裝設備統一發票。
四、申請辦理地點:各公路監理機關車輛檢驗室繳納變更檢驗費,辦理車輛檢驗;經檢驗合格後再至異動窗口辦理登記。
五、收費標準:
(一) 大型車檢驗費新臺幣600元。
(二) 小型車檢驗費新臺幣450元。
(三) 汽車行照費新臺幣200元。
(四) 檢驗不合格車輛於翌日起七日內第1次覆驗者(次係按日計,同日不限次),免繳納覆驗費;餘均仍須重新繳覆驗費。
六、設備規格變更要件或檢驗標準: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規定辦理。
七、檢驗重點:檢驗變更項目及目視檢驗項目否符合規定,合格後檢驗員在異動登記書蓋檢驗員職名章及日期戳章。
八、使用中車輛變更設置輪椅區檢驗登記作業流程圖與說明如附件。
使用中車輛變更設置輪椅區檢驗登記作業問答集
Q:使用中車輛變更設置輪椅區設備檢驗登記應備證件為何?
A:(一)異動登記書二張。
(二)行車執照。
(三)辦理時有效期間逾三十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
(四)原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五)車輛改(加)設置輪椅區,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規定,檢附審驗合格報告影本加蓋公司章、檢驗合格紀錄表及改(加)裝設備統一發票。
Q:使用中車輛變更設置輪椅區設備檢驗登記收費標準為何?
A:(一)大型車檢驗費600元。
(二)小型車檢驗費450元。
(三)汽車行照費200元。
(四)檢驗不合格車輛於翌日起七日內第1次覆驗者,免繳納覆驗費;餘均仍須重新繳覆驗費。
Q:設置輪椅區車輛之車內輪椅空間旁是否可設置側向座椅?
A:可以,輪椅區旁得改裝面向側方之座椅,但安全帶及座椅材質應符合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定。
Q: 何謂設置輪椅區非營業小客車?
A:設置輪椅區非營業小客車係指個人自行使用之自用小客車,並不包括復康巴士、社福團體、醫療照護機構等供不特定人員搭乘之輪椅區車輛。
Q:設置輪椅區非營業小客車是否免張貼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之識別標示?
A:設置輪椅區之車輛,應在車外進出口處及車內輪椅置放區附近,設有邊長至少十公分之白底藍圖載運輪椅使用者之標示。但設置輪椅區非營業小客車者,得免標示。
Q:如何分辨設置輪椅區營業小客車與設置輪椅區非營業小客車?
A:行照會有註記「輪椅區」表示營業用小客車(含復康巴士),「輛椅區自」表示非營業用小客車來區分。
Q:設置輪椅區變更時會確認甚麼?
A:會依照專業技術研究機構審驗合格報告與檢驗合格記錄表資料來確認廠牌、各部位規格。
Q:101年11月20日法規修正發布前,已改裝設置輪椅昇降設備,但未至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如何補辦理變更登記?
A:檢具102年11月20日以前合法汽車修理業出具改裝統一發票及合法汽車修理業商業證明文件影本、或台灣區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出具設備安全無虞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於106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變更檢驗與登記。
Q: 我是最近才想要申請一台具有輪椅區的自用車,要如何辦理?
A:申請設置輪椅區者,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申請變更迴轉式座椅者,應符合「汽車變更設置輪椅區或迴轉式座椅車型安全審驗作業要點」之規定,並應繳驗車輛專業技術研究機構審驗合格報告影本並加蓋公司章、檢驗合格紀錄表及汽車設備變更經合法業者改(加)裝設備之統一發票(註明車號),並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
Q:我的車裝設輪椅區後,也算一個座位數嗎?
A:每一個輪椅區應視為一座椅位置。其他車內輪椅空間規定,應符合「汽車變更設置輪椅區或迴轉式座椅車型安全審驗作業要點」中附件二之規定。
Q:我的車是已領照的新車,因家人有需求想要將車輛改裝設置輪椅區輪椅升降,應如何辦理?
A: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汽車變更設置輪椅區或迴轉式座椅規定辦理,檢附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審驗合格報告、繳驗改(加)裝之統一發票(註明車號),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Q: 車輛改裝設置輪椅區且加裝升降機,行照執照應如何登記?
A:於行車執照「車身式樣及附加配備」欄位加註「輪椅區 輪椅升降」文字。
Q: 車輛改裝設置輪椅區且加裝活動坡道,行照執照應如何登記?
A:於行車執照「車身式樣及附加配備」欄位加註「輪椅區 活動坡道」文字。
Q:改裝設置輪椅區之非營業小客車且加裝升降機,行照執照應如何登記?
A:於行車執照「車身式樣及附加配備」欄位加註「輪椅區自 輪椅升降」文字。
Q: 改裝設置輪椅區之非營業小客車且加裝活動坡道,行照執照應如何登記?
A:於行車執照「車身式樣及附加配備」欄位加註「輪椅區自 活動坡道」文字。
◎輪椅非營業車輛行車執照範本
◎延伸閱讀
※ 104.01.14殘盟部落格【非營業用車輛設置輪椅區不再有固定的尺寸限制(尚待完成正式法制程序)】
※ 103.12.31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汽車設備規則變更規定
http://law.moj.gov.tw/Law/law_getfile.ashx?FileId=0000150823
※ 104.02.09汽車變更設置輪椅區或迴轉式座椅車型安全審驗作業要點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1026/ch06/type2/gov50/num16/E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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