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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
詳情請直接連結網站下載查閱
http://www.cnsonline.com.tw/?node=result&generalno=15810&locale=zh_TW
標準總號 |
CNS15810 |
標準名稱 |
年長者與身心障礙者之指導綱要-住宅設備 |
適用範圍 |
本標準適用於因年齡增長而致病或發生事故等導致身體機能降低之年長者,能夠舒適生活之住宅設備(以下稱為設備)的設計指導綱要,住宅形態包括獨棟式住宅及集合式住宅等。 備考1. 集合式住宅所設置之設備不包括配管及配線,所指家電產品不包括電視機、冰箱、電話及電風扇,但包括對講機及空氣調節機(冷氣機等)。 備考2. 設備是否需設置係屬建築領域範疇,本標準不予規定,例:扶手是否設置及設置於何處等。 |
制定重點概要 |
1.本標準考量年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之需求,規定住宅設備之設計指導綱要,包括獨棟式住宅及集合式住宅等。 2.主要制定內容 (1)規定照明器具、開關、扶手、浴室、廚房、警報裝置、玄關、停車空間等住宅設備之無障礙設計考量,包括使用界面、空間配置、尺度、安全設計等。 (2)為符合高齡化社會需求,除依據JIS S0024:2004外,另參考台灣失智症協會意見,考量失智症之視覺空間及抽象能力等身體機能,要求部份住宅設備的顏色必須與背景呈現明顯對比,材質則避免使用反光材質,以減少視力之錯覺,且易於辨認。 |
公告日期 |
10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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