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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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sonline.com.tw/?node=result&generalno=15628-4&locale=zh_TW

 

標準總號

CNS15628-4

標準名稱

輪椅乘坐系統-第4 部:作為機動車輛之乘坐系統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預定作為機動車輛正面向前的手動及電動輪椅乘坐系統之設計、性能、使用說明、警語、產品標記之試驗法及要求。

此方法以成人或體重達22 kg以上之孩童為對象,評估完整乘坐系統之正面碰撞性能。

本標準僅適用於完整輪椅乘坐系統(包括連接硬體)。此系統係經設計搭配輪椅底座使用,而該底座作為輪椅系統一部分時,該輪椅系統之底座應符合CNS 14964-19性能要求,並具有可供設置4點繫帶式束縛裝置之安全緊固點。

本標準適用於經設計搭配乘坐者拘束系統之乘坐系統,該安全拘束得固定於車內、束縛系統、乘坐系統或輪椅底座。 若為僅供搭配特定輪椅底座之乘坐系統,宜將乘坐系統裝設於該特定輪椅底座,並依CNS 14964-19進行試驗。

公告日期

10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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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標準 CNS15628-4 輪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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