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底,殘盟發現政府所建置的部份孕產婦、育兒等網站沒有無障礙網頁設計,包含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的「孕產婦關懷網站」、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的「育兒親職網」以及台北市政府的「臺北市親子館與育兒友善園」與「臺北市政府托育資訊服務網」。
但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2-2條,各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學校所建置之網站,應通過第一優先等級以上之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且依據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9條無障礙,為使身心障礙者有能力獨立生活和充分參與生活的各個方面,締約各國應當採取適當措施,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無障礙地利用資訊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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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12月10日行政院公報網刊登「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修正預告,主要內容為三輪機車不再僅限於肢體障礙者才可騎乘,而是開放一般民眾也可報考駕照。殘盟對於開放並沒有意見,畢竟開放後,市場變大,身障者的選擇權也變多(之前有身障者反應雖然國內車廠已經有直接製作三輪機車的能力,但因市場小多半不願在國內生產),且可能可以滿足部份身障家庭的需求(之前有身障家屬來電表示,想要用三輪機車載送身障者,但因他非身障者有不得報考三輪機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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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優友善建築」名單:(共 31 件)
集合住宅:1 件,餐廳(飲):14 件,展演場所:3 件,醫療設施:8 件,遊憩場所:5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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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雖已於11月29日落幕,但針對本次我們所發現各選舉委員會提供協助身心障礙選舉人措施有缺失之處,已正式公文發函給中央選舉委員會請其督促改善。
以下是殘盟發函以及中央選舉委員會回函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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