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聯合報刊登了一則新聞,台北縣長周錫瑋與基隆市長張通榮於10月7日上午簽署了身障者復康巴士互惠合作備忘錄,備忘錄內容為:臺北縣復康巴士提供返程(返回臺北縣)載送基隆市身心障礙者至臺北縣的共乘服務;基隆市則提供大復康巴士供臺北縣身心障礙團體租用


 


新聞說這是為了避免資料浪費,讓兩個縣市的身心障礙者可以共享社會福利資源,並解決交通不便的問題。


 


沒錯阿,由於各縣市的快速發展以及交通運輸方式越來越多元化,台灣已經逐漸產生一日生活圈的型態,所謂的戶籍、居住地與日常生活或工作的地點關聯性不再那麼強烈,有可能一個人戶籍在台中,卻住在桃園,然後在台北工作,假日又會到宜蘭或新竹趴趴走,所以依照戶籍概念來提供復康巴士的服務,其實有點不符實際。


 


這一個問題,許多使用者與團體都向內政部與各縣市政府反應多很多次,在97年召開聯繫會報時即進行討論,若要讓身心障礙者可以跨區域搭乘復康巴士,勢必要建立區域聯繫機制,但是因為各縣市資源不同,短期先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協助各縣市政府增加復康巴士數量,而各地方政府亦應結合民間資源擴充復康巴士數量,以增加服務能量;中程應配合大眾運輸規劃的情形,各區域間在考量建立整合協調機制。


 


問題的癥結點似乎總是因為復康巴士的數量不足而延伸,因為數量不足要七早八早起來打電話預約、因為數量不足只能用在就醫時提出申請、因為數量不足更不可能開放給外縣市的人來使用等等。


 


但是除了復康巴士之外,我們更應該全面去考量身心障礙者的交通需求,除了增加復康巴士的數量、改善復康巴士的服務流程外,應該提供更為多樣化的交通模式讓身心障礙者可以參與社會,如建構大眾運輸網、改善大眾運輸工具的無障礙設施等,而不應該只是把身心障礙者的交通需求,僅視為只是福利性質的「復康巴士」而已。


 


我們也不應該認為身心障礙者無法外出或無法使用大眾運輸工具是因為看不到公車號碼、聽不到廣播站名或無法跨上公車的階梯,其實原因是出在環境的不友善,而加重了身心障礙者的障礙程度。


 


或許台北縣與基隆市兩縣市的互惠是一個好的開始,希望每一個縣市都能開始思考並實際去除環境對於身心障礙者的障礙。


 


資料來源:


聯合新聞網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5182205.shtml


基隆市政府http://tinyurl.com/yfdxvg4(已縮網址)


 


※聯絡方式


臺北縣政府


第一營運中心乘車申請預約專線:(02)2577-2700


第二營運中心乘車申請預約專線:(02)2708-3200


 


基隆市政府乘車申請預約專線:(02)2420-1122轉2211或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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