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2年7月3日修訂發布之「電視事業營運計畫執行情形評鑑作業要點」與102年7月9日訂定之「電視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已將【促進視聽障人士媒體近用之作為】列為換照、評鑑審查項目之一。
有關評鑑要點與換發執照辦法之全文,可連結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PDF檔查看。
「電視事業營運計畫執行情形評鑑作業要點」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9123/ch06/type2/gov53/num16/OEg.pdf
「電視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9127/ch06/type1/gov53/num10/OE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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