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起,金融機構提供身心障礙者ATM跨行提款手續費減免,為利身障者與金融機構了解相關內容,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擬定了一份「身心障礙者申請ATM跨行提款手續費減免作業問答集」,並公告於公會網站,請各位廣為周知。
WORD檔下載
若有相關疑問可直接洽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02)8968-9669
部分銀行也有在網站公告這則訊息,亦可逕自洽詢
台灣銀行http://www.bot.com.tw/ebc/ebcboard/newsdetail.aspx?sno=7856
洽詢電話02-21910025、0800-025-168
台新銀行https://www.taishinbank.com.tw/TS/TS02/TS0297/TSB0555427
洽詢電話0800-000-456#2
永豐銀行https://mma.sinopac.com/MMA8/mma/html/news/news161227-a1.html
洽詢電話02-2505-9999/0203-08989
上海商業銀行http://www.scsb.com.tw/content/news/news_060103.jsp
※特別說明:
問答集內容提及身心障礙者應至原開戶分行申請,這樣的規定似乎不是很便民,但身心障礙聯盟於1月中旬實際打電話詢問4家銀行,均表示可至任一分行辦理,經詢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因擔心銀行規模大小不一,可能部分銀行無法跨行辦理,故在問答集中,仍是註明「應至原開戶分行申請」,建議身心障礙者辦理前可以先去電確認。
至於問答集中也提到身心障礙者除親自辦理外,亦可委託他人代辦,但電話詢問後,卻有部分銀行表示仍要身心障礙者親辦,我們立即反映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請其了解後要求銀行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並加以改善。
若各位於申辦過程中有任何與問答集規定不一致,而造成申請困擾時,請立即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身心障礙聯盟反映。
【身心障礙者申請ATM跨行提款手續費減免作業問答集】
Q1、身心障礙者透過ATM跨行提款手續費減免方案為何?
答:依金管會規定,自106年1月1日起金融機構對身心障礙者透過ATM跨行提款給予手續費減免,每人於每家金融機構以1個帳戶為限,每月有3次ATM跨行提款免手續費。
Q2、金融機構應如何確認身心障礙者之身分?
答:身心障礙者臨櫃申請應提出主管機關所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
Q3、優惠次數如何計算?
答:每人於每家金融機構以1個帳戶為限,每月得享有3次ATM跨行提款免手續費。每月累計以3次為限,不併入其他手續費優惠計算。優惠計算週期為每月1日至當月月底止。
例如:客戶1月28日向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則至1月31日止客戶得享有3次ATM跨行提款免手續費,2月1日起另計3次優惠次數。
Q4、當月未使用之優惠次數,可否累積至下月使用?
答:否。
Q5、身心障礙者申請時應提供哪些文件?
答:身心障礙者應至原開戶分行申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本、申請減免帳戶之存摺及原留印鑑。若委託他人代辦,受委託之他人另應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授權書。
Q6、申請後何時生效?
答:當日申辦當日生效。
Q7、如何判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有效期限?
答:
(一) 身心障礙證明之有效期限註記於「有效期限」欄位,最長為5年。
(二) 身心障礙手冊之有效期限註記於「重新鑑定日期」欄位,若「重新鑑定日期」欄位為空白或加註永久有效、無須重新鑑定,因其應於108年7月10日前完成換證,故有效期限應註記為108年7月10日。
Q8、可否更換約定帳戶?
答:可以。更換約定帳戶當月,新舊帳戶之每月優惠次數合併計算。
Q9、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若逾期?
答:客戶須於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之效期屆期前,至往來金融機構辦理效期變更,逾期即終止優惠,俟提供有效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辦理異動手續後,方提供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