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管會銀行局

http://www.banking.gov.tw/ch/home.jsp?id=169&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701120003&aplistdn=ou=news,ou=multisite,ou=chinese,ou=ap_root,o=fsc,c=tw&dtable=News

日期2017-01-12

五、 另有關金融友善措施部分,已督促金融機構提供營業場所無障礙服務、無障礙ATM服務與無障礙網路金融服務,以提供身心障礙者能充分享有便利之金融服務(如附件):
(一) ATM跨行提款手續費優惠:已自106年1月1日起實施身心障礙者ATM跨行提款手續費優惠之措施。
(二) 建置網路ATM無障礙服務:為進一步提供身心障礙者使用金融服務之便利性,金管會已請有辦理個人網路銀行及網路ATM之本國銀行,於106年底前建置個人網路銀行及網路ATM無障礙網頁服務,並取得無障礙標章。目前已分別有8家及1家銀行取得網路銀行及網路ATM之無障礙標章。

 

附件

金管會督促金融機構已採行之友善金融措施

一、營業場所提供無障礙服務:

(一)建置無障礙環境(如:導盲磚、無障礙坡道等)。

(二)設置「服務鈴」及「服務專員」以協助身心障礙者。

(三)營業廳設有匯率看板/費用標準公告提供立即資訊。

二、開戶及申請貸款:

為利視障民眾於銀行開戶或申請貸款時能瞭解契約之內容並保障其權益,除可由其親友陪同辦理外,亦可選擇採用「依公證法規定辦理公證」或「1位非經辦開戶之行員」協助辦理。

三、多元溝通管道:

(一)各銀行已提供24小時電話語音服務管道。

(二)各發卡機構已提供電話語音開卡及掛失服務(非本人亦可代為掛失)。

(三)為提供聽障民眾便利之服務,已函請銀行公會設置聽障民眾專屬諮詢管道、並請銀行提供網路信用卡開卡與掛失及以簡訊或email核貸通知。

四、無障礙ATM服務:

(一)符合輪椅者使用之無障礙ATM:
金管會自101年起函請金融機構於新設或汰換時應優先設置符合輪椅者使用之ATM機型,至105年12月底新,符合無障礙之機型台數已達全體ATM之7成以上。

(二)符合視障者使用之語音ATM:
設置視障語音ATM已逾260台,自104年1月起增加具有轉帳及提領其他非固定金額之功能,且為便利視障者使用,已訂定統一操作流程。

五、無障礙網路服務:

(一)銀行網站已提供利率、匯率等公開資訊之無障礙版網頁,並取得無障礙網頁標章。

(二)已請銀行規畫取得網路銀行及網路ATM無障礙網頁標章。

(三)銀行公會已建置「無障礙專區」並提供公共資訊無障礙網頁、無障礙網路銀行、無障礙網路ATM之連結及無障礙ATM設置地點查詢服務。

六、訂定「金融友善服務準則」:

已邀集身障者團體召開會議討論,由銀行公會訂定「金融友善服務準則」,內容包括:環境、溝通、資訊、服務、檢核、統計及公告等,並請該會邀集身障者團體開會討論,研訂金融友善服務作業Q&A。

七、ATM跨行提款手續費減免:

自106年起身障者每人於每家金融機構可申請1個帳戶,每月3次ATM跨行提款免收手續費(每次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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