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目前無障礙大眾運輸工具尚未普及,許多身障者出門不是得靠家人接送,就是得自行駕駛汽車或機車,依據95年的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報告顯示,身心障礙者外出時,自行駕駛機車的比例達20.86%,而其中行動不便的身心障礙者則有改裝機車的需求。
由於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對於機車的定義以二輪為限,因此行動不便的身心障礙者均需購買市面上販售的機車再加以改裝,依據使用的經驗以及時任立法委員的徐中雄先生於99年的質詢稿資料顯示,由二輪機車再加裝二個輔助輪的改裝,因為並非原廠生產及設計,在駕駛過程中常會有「轉彎不易」、「避震不佳」、「車身不穩」、「改裝車體結構強度不佳」及「行駛中靈活度不佳」等狀況發生,進而影響交通安全。
※機車改裝照片
目前機車改裝大多分為以下幾種形式,如加裝輔助後輪、加裝坐椅、輪椅直上式等,並會裝設倒退輔助器。
交通部在98年起開始召開「三輪機車行駛道路可行性及配套管理」的系列會議,委由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蒐集各國三輪機車的使用經驗,並請車輛工業同業公會評估製造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原廠三輪機車的可行性。
※目前廠商直接製造的三輪機車,可直接於網路搜尋「好樂騎三輪機車」、「易維特三輪電動機車」、「TADPOLE三輪機車」等,可查看相關照片。
於今年的7月,交通部在召開三次研商會議後,決議開放廠商直接製造或進口可供身心障礙者選擇無須再改裝使用的原廠三輪機車,故檢討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16、38條,並行文詢問殘盟與脊髓損傷者聯合會之意見。
交通部研擬修正的草案如下:
第3條第6款機器腳踏車增列第3目:專供肢體障礙身心障礙者使用者,得為三輪形式。但以汽缸總排氣量未逾250立方公分,且車輪為前一後二或前二後一對稱形式排列為限。
第16條增列第9項:領用三輪機器腳踏車牌照者,以領有可駕駛該車類駕駛執照或可報考該類駕駛執照之肢體障礙身心障礙者為限。
第38條第一項第一款修正第二目:機器腳踏車除身心障礙者用特製車外,重型、普通輕型及三輪機器腳踏車不得超過1.3公尺,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不得超過1公尺。
由於開放廠商直接製造或進口原廠三輪機車,無疑是增加身心障礙者一種選擇,殘盟與脊髓損傷者聯合會均回文交通部表示贊同,但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包含:
一、應針對汽車改裝業者進行認證,並加強改裝車輛之安全驗證等,以保障目前肢障者所使用之改裝特製機車之權益。
二、三輪機車規格訂於1.3公尺以下,是否能涵蓋其他各國或國內目前製造三輪機車之尺寸,請交通部確認。
三、有關肢障者所使用之三輪或特製機車,其汽缸總排氣量須未逾250立方公分,應是依據「身心障礙者報考汽、機車駕駛執照處理要點」,目前僅開放肢障者報考輕型或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惟殘盟於98年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召開之身心障礙者報考汽、機車駕駛執照處理要點修正草案會議中即建議,應開放肢障者亦可報考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但是經由交通部駕駛人醫學諮詢會的討論及簽報交通部的結果,該次法條修正對於開放報考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仍有所保留。交通部並未舉出肢障者駕駛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之困難或危險證據,若是因目前沒有改裝、原廠製造之技術或是輔導肢障者練習駕駛之人才或計劃,應從此層面進行檢討處理,而非對肢障者使用機器腳踏車進行汽缸總排氣量之限制。
交通部於7月29日回函如下:
一、三輪機車之寬度尺寸訂定上限,是參考其他國家三輪機車管理規定,也邀集相關單位研商確認,應屬妥適。
二、身障者如依個別身心障礙情況有改裝需求,現行條文已有特製車除外規定,並不受寬度不得超過1.3公尺之限制。
三、至於所提除原廠製造之三輪機車外,因應個別改裝機車需求,建議本部能對改裝業者進行認證並加強改裝車輛之安全驗證乙節,查身心障礙者報考汽、機車駕駛執照處理要點第8點規定,特製車之改裝,應由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汽機車修理業或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或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或領有工廠登記證,其主要產品包括身心障礙車輛裝配、承修等業者為之,爰目前已有相關規定,本部當再適時檢討改裝業者管理規定,以提升特製車安全。
四、有關建議開放身心障礙者考領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乙節,查本部於99年1月召開駕駛人醫學諮詢會曾就上開議題討論,惟各界對於身心障礙者駕駛大型重型機車之取車架車等安全操控及緊急應變能力尚有疑慮,爰目前暫不開放報考,本部將因應社會發展賡續檢討駕照管理相關規定。
看來開放三輪機車亦可行駛道路的法令研修期程應可有所期待,但是交通部對於身心障礙者能否駕駛大型重型機車的想像,仍依毫無根據的疑慮繼續限制,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突破!
※ 參考資料
1. 95年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報告
2. 98.05.21交通部「三輪機車行駛道路可行性及配套管理初步討論」會議紀錄
3. 99.12.31交通部 研商「三輪機車行駛道路可行性及配套管理初步討論」第2次會議紀錄
4. 100.05.17交通部 研商「三輪機車行駛道路可行性及配套管理初步討論」第3次會議紀錄
5. 99.10.15立法院質詢稿 徐中雄 【開放特製三輪機車進口,落實保障身障者安全通行之權益】
6. 991112交通部針對徐中雄委員質詢國內應開放特製三輪機車進口、及對行駛路權等配套措施之回應
7. 100.07.28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8. 99.04.07 身心障礙者報考汽、機車駕駛執照處理要點
9. 100.08.01自由時報【機車擬修法增列三輪 身障團體歡迎】
10. 100.08.05聯合報【省萬元!三輪機車上路 身障者有福了】
※延伸閱讀:相關修正條文
100.12.13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並自即日施行】
100.12.13 殘盟奇摩部落格【交通部修法,開放三輪機車亦可行駛道路(修正道安規則,並自12/13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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