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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16內政部 修正「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生效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6日
台內營字第1010810493號
修正「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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