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日更新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訊息,無障礙選舉專區自右方改為正上方,並以簡單圖文說明各項協助身心障礙選舉人之措施)

 

11月29日九合一大選倒數一個月,選戰越來越白熱化,各項選務工作的安排也逐漸完備,有關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協助措施的建置,在經過殘盟2月27日拜會中央選舉委員會與後續不斷追蹤,以及相關團體的共同關注下,中央選舉委員會採納身心障礙者與身心障礙團體代表的建議,提供了多項便於身心障礙者投票的措施,並於官方網站上建置「無障礙選舉專區」,方便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查看。

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無障礙選舉專區)  
 

以下為大家做簡單介紹:

一、   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協助措施

(WORD檔全文http://web.cec.gov.tw/ezfiles/0/1000/attach/20/pta_19969_5308135_39111.doc

此份公告與101年第13任總統副總統及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時的內容一樣,協助措施共包含五種:

(一)錄製有聲選舉公報

中央選舉委員會 無障礙選舉專區-有聲公報  

(二)設置無障礙設施

中央選舉委員會 無障礙選舉專區-投票所無障礙設施  

(三)設置身心障礙圈票處遮屏

中央選舉委員會 無障礙選舉專區-投票所身心障礙圈票處  

(四)設置盲胞投票輔助器

中央選舉委員會 無障礙選舉專區-視障者投票輔助器  

(五)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

 中央選舉委員會 無障礙選舉專區-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  

 

 

 

 

 

二、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協助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注意事項

(WORD檔全文http://web.cec.gov.tw/ezfiles/0/1000/attach/36/pta_19970_8569698_39159.doc

殘盟於2月27日拜會中央選舉委員會時,提出選務人員的訓練中應加強如何協助身心障礙選舉人之說明,且也應於工作手冊中以專章明列各項協助措施。

中央選舉委員會於6月份擬訂初稿,並就內容徵詢殘盟意見,殘盟提出票匭放置之位置應更具體明確、新增引導視障選舉人之方法、新增協助聽障選舉人之相關措施,獲得中央選舉委員會採納;惟有關「身心障礙者不能自行圈投」的定義仍僅限於肢體功能不健全者。

原中選會草稿

殘盟建議後公告版本

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8條第3項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規定之定義與執行:

(二)定義:

1.「不能自行圈投」,係指肢體功能不健全致不能自行圈投,心智障礙者如肢體功能健全,仍應自行圈投。「能表示意思」,以口頭明示之意思表示為限,但有語言障礙而無法口頭意思表示者,得以其他明示之意思表示為之。(93年1月7日中選一字第0933100006號、93年1月20日中選一字第0933100027號函)智能障礙者因其肢體功能健全,故不得由家屬代為圈選,仍應由本人親自圈選。

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8條第3項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規定之定義與執行:

(二)定義:

1.「不能自行圈投」,係指肢體功能不健全致不能自行圈投,心智障礙者如肢體功能健全,仍應自行圈投。「能表示意思」,以口頭明示之意思表示為限,但有語言障礙而無法口頭意思表示者,得以其他明示之意思表示為之。(93年1月7日中選一字第0933100006號、93年1月20日中選一字第0933100027號函)智能障礙者因其肢體功能健全,故不得由家屬代為圈選,仍應由本人親自圈選。

(說明:殘盟建議「不能自行圈投」應包含肢體功能損傷、視覺功能損傷、智能障礙與閱讀障礙等狀況,而非僅有肢體障礙者才可以請家屬或投票所管理員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但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版文字未做修正。)

五、票匭放置之位置:

投票處應在適當位置及高度放置投票匭,以免影響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

五、投票匭放置之位置:

投票處應在適當位置及高度放置投票匭,附近不可有障礙物,以免影響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

(說明:殘盟建議內容為「投票處應設在適當位置,附近不可有障礙物,投票匭之投入口深度小於25公分、距地板高85-100公分,以免影響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版本未採納尺寸建議,僅新增附近不可有障礙物之文字。)

六、與視障選舉人交談及引導:

投票所工作人員與視障選舉人交談時,應以一般音量及音調表達,如須引導視障選舉人行走時,應適度引導或扶持其順利完成投票。

六、與視障選舉人交談及引導:

投票所工作人員與視障選舉人交談時,應以一般音量及音調表達,如須引導視障選舉人行走時,工作人員站立於視障選舉人之左前方(約半步至一步之距離),並讓視障選舉人的手搭在工作人員的右肩上或右手肘上,不要抓著視障選舉人的手臂,在引導過程中告知所在路況與位置,如高低差、障礙物等,以協助其順利完成投票。

(說明:殘盟提供具體引導視障者之方法,以利投票所工作人員正確引導視障者。)

八、協助聽障選舉人投票應注意:

(一)投票所現場,應張貼明確之文字標示,以引導聽障選舉人順利完成投票。

(二)對於聽障選舉人提出投票相關疑問時,現場工作人員應友善的即時以文字、清楚的嘴型或手語提供解答。與聽障選舉人交談時,應與其面對面,眼睛直視對方,慢慢地說,使聽障選舉人可由工作人員的臉部表情和唇形變化,得知表達的訊息,但不誇大嘴形,避免限制聽障選舉人讀唇語之能力。若聽障選舉人不瞭解某一個字、詞、語,可換用其它的說法或語句,或用紙、筆書寫。

(說明:原內容無協助聽障選舉人之相關措施,殘盟提出兩點具體建議,且獲中央選舉委員會採納。)

 

三、   投票所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場地注意事項

(PDF檔全文http://web.cec.gov.tw/ezfiles/0/1000/attach/21/pta_17864_9672509_05411.pdf

殘盟於2月27日拜會中央選舉委員會時,提出要優先選取公共建築物作為投票所,且與各縣市無障礙環境勘檢小組合作,以確保投票所環境符合無障礙之規範。

中央選舉委員會回應已於1月29日函頒「投票所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場地注意事項」,內容包含投票所以設置一樓為原則、投票所無障礙通路、無障礙通路上之坡道、使用電梯之投票所、當日行進動線排除障礙物等,將請各選舉委員會依此注意事項清查改善;有關邀集無障礙環境勘檢小組合作之建議,則透過選舉業務協調會告知各選舉委員會,請其依此建議辦理。

 

四、電視政見發表會手語翻譯員視窗放大至電視畫面三分之一

 中央選舉委員會 無障礙選舉專區-電視政見發表會 手語翻譯視窗  

(網址:http://web.cec.gov.tw/files/11-1000-5712-1.php

殘盟於2月27日拜會中央選舉委員會時,提出公辦政見發表會應設置手語翻譯員進行同步翻譯,並於電視轉播時全程提供手語翻譯畫面,手語翻譯視窗至少應達到電視畫面六分之ㄧ大小,且應避免跑馬燈、花邊設計等遮蔽手語翻譯畫面。

中央選舉委員會承諾規範負責轉播之電視臺,而至9月30日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拜會時提出辦理辦理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時,採行「手語翻譯員站立於候選人身旁,同時入鏡」之建議,而中央選舉委員會考量實務上之執行問題,故綜整殘盟與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之意見,訂出各選舉委員會於辦理電視政見發表會時,將手語翻譯員視窗放大至電視畫面的三分之一之規定。

 

五、   宣導影片加註中文字幕

(YouTube-投開票所作業程序,全片37分28秒)

影片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q81N9OGNQ8&feature=youtu.be

殘盟於2月27日拜會中央選舉委員會時,提出選舉相關宣導影片應加註字幕與手語翻譯之建議,目前並未全面加註,僅「投開票所作業程序」一片有加註中文字幕,雖然影片的宣導對象是各投開票所的選務人員,但大家仍可看看影片中對於身障選舉人協助措施的介紹,也可以更清楚了解投開票所的作業流程。

 

六、   重要函釋

(一)     1030929 中選務字第1033150169號函(PDF檔全文http://web.cec.gov.tw/ezfiles/0/1000/attach/37/pta_19982_787982_42227.pdf):請各選舉委員會利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等各種教育訓練場合,加強宣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8條第3項但書關於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之規定。公文中對於「身心障礙」、「不能自行圈投」、「能表示意思」、「家屬」等用語明確定義。

  1. 「身心障礙」:不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員為限,凡因身心障礙,不能自行圈投而能表示其意思之選舉人,均為本條但書規定之適用對象。
  2. 「不能自行圈投」:係指肢體功能不健全致不能自行圈投,心智障礙者如肢體功能健全,仍應自行圈投。部分身心障礙選舉人從外觀上難以認定其是否確屬「不能自行圈投」者,如認定有爭議時,選舉人得出示身心障礙手冊,作為判斷標準。
  3. 「能表示意思」:以口頭明示之意思表示為限,但有語言障礙而無法口頭意思表示者,得以其他明示之意思表示為之。
  4. 「家屬」:不因家屬之年齡或有無選舉權而有所區別。至其「家屬」身分之認定,除投票所工作人員職務上所確知其事實外,應由該身心障礙人員舉證;或備具有關戶籍資料,或出具村(里)、鄰長證明,均為所許,投票所工作人員,應本於職權,依事實認定之。

(二)     1030930 中選務字第1033150168號函(PDF檔全文http://web.cec.gov.tw/ezfiles/0/1000/attach/38/pta_19981_1616968_42195.pdf):請各選舉委員會於投票所設置無障礙設施、備妥視障者投票輔助器及身心障礙圈票處遮屏,並視需要適度增加投票所之工作人力以協助身心障礙及年長選舉人。

(三)     1031009 中選務字第1033150178號函(PDF檔全文http://web.cec.gov.tw/ezfiles/0/1000/attach/39/pta_19980_404543_42171.pdf):請各選舉委員會應依「投票所選擇無障礙設施場地注意事項」檢視各投票所之無障礙環境,並加強宣導以下規定:投票所工作人員對選舉人進行身分查驗時,應尊重其個人性別認同;以文字標示協助聽障選舉人瞭解投票所內相關規定及程序,主動適時告知視障選舉人相關規定及程序;針對可自行圈投之身心障礙選舉人仍應提供協助但不得窺探;投票所內之票匭、圈票處遮屏之擺放位置與高度,應考量身心障礙選舉人之需求與便利性;開票所工作人員如發現有身心障礙選舉人在場時,應主動協助將其安排在容易觀看開票之位置。

(四)     1031015 中選綜字第1033050193號函(PDF檔全文http://web.cec.gov.tw/ezfiles/0/1000/attach/40/pta_19984_635297_42821.pdf):請各選舉委員會於辦理電視政見發表會時,將手語翻譯員視窗放大至電視畫面的三分之一。

 

七、   各選舉委員會聯絡資訊(含網址、地址、電話、傳真)

(查詢網址http://web.cec.gov.tw/files/11-1000-43.php

101年公告的各選舉委員會聯絡資訊僅列出地址與電話,103年中央選舉委員會雖未採納殘盟於2月27日拜會時所提出可設置申訴專線(包含聽障者可使用的傳真/簡訊)的建議,但也彙整出各選舉委員會的網址與傳真,以方便民眾洽詢。

點選網址可查看中央選舉委員會及22個選舉委員會之網址、地址、電話與傳真等聯絡資訊。

 

八、   身障團體拜會中央選舉委員會紀錄

(一)       103.02.27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座談備忘錄與座談剪影查詢網址http://web.cec.gov.tw/files/15-1000-24486,c5710-1.php

殘盟與智障者家長總會、聾人協會、視障聯盟、脊髓損傷者聯合會與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於2月27日拜會中選會的實錄已經公告於殘盟Freemove123部落格,會中討論重點包含無障礙投票所、投票所輔具與協助措施、加強選務人員的教育訓練、電視政見發表會手語翻譯畫面與宣導影片加註字幕、相關協助措施應透過媒體推廣公告等。中央選舉委員會對於各點訴求的回應可以參照以上的說明,或是查閱其所記錄的座談備忘錄(WORD檔全文http://web.cec.gov.tw/ezfiles/0/1000/attach/42/pta_19978_7514338_39576.doc)。

 

(二)     103.09.30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座談備忘錄與座談剪影查詢網址http://web.cec.gov.tw/files/15-1000-24485,c5710-1.php

 

 更多詳細資料可連結至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無障礙選舉專區】

http://web.cec.gov.tw/files/11-1000-5706.php

 

※相關法令

103.05.28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條文

內文

第18條

第3項

選舉人領得選舉票後應自行圈投。但因身心障礙不能自行圈投而能表示其意思者,得依其請求,由家屬一人在場,依據本人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其無家屬在場者,亦得依其請求,由投票所管理員及監察員各一人,依據本人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

第57條

第1項、第2項

公職人員選舉,應視選舉區廣狹及選舉人分布情形,就機關(構)、學校、公共場所或其他適當處所,分設投票所。

前項之投票所應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之場地,若無符合規定之無障礙場地,應使用相關輔具或器材協助行動不便者完成投票。選舉委員會應視場所之無障礙程度,適度增加投票所之工作人力,主動協助行動不便者。

 

※延伸閱讀:殘盟Freemove123部落格【身障者選舉與投票】文章專區

  1. 103.03.04殘盟Freemove123部落格【史上規模最大九合一選舉,中選會承諾保障身心障礙選舉人的權益
  2. 103.06.26殘盟Freemove123部落格【103.01.29 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頒 投票所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場地注意事項
  3. 103.10.07殘盟Freemove123部落格【11月29日九合一選舉,15559個投開票所是否無障礙?殘盟請大家共同檢視
  4. 103.10.31殘盟Freemove123部落格【103.10.27中央選舉委員會立法院專題報告(節錄保障身心障礙選舉人選舉權之內容)
  5. 103.10.31殘盟Freemove123部落格『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協助措施】與【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協助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注意事項】
arrow
arrow

    身心障礙聯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