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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視近用推動經驗

 

說完韓國,回頭看看台灣。

 

1997年《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的年代,即規定要開辦電視手語節目,並在部分影視作品增加字幕及解說,但是過了十年法令都修改成《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障者仍沒有感受到政府採取了哪些具體作為。2007年在相關身障團體的要求下,由新聞局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中作專案報告,而2008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開始搜集各國推動電視近用的做法,也邀請行政機關、團體、電視台與學者等等進行座談會,並在2009年委託中華民國口述影像發展協會做了「數位匯流下身心障礙者電視近用服務政策」的研究案,研究案除了針對英國、美國、日本與韓國的政策進行分析以及調查視聽障者的電視收視行為與對於電視近用服務的期待外,也針對法令、技術、服務機制與各部門的分工等層面作出具體建議。

 

而報告做完了,對於政府部門來說似乎是完成一個大工程,在2010年的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中,列管將近2年的案子因為研究已辦理完成,建議解除列管。為了讓研究成果可以發揮實際的效用,殘障聯盟在2011年重新提案,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能依研究成果辦理電視近用服務,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則回應,所需經費龐大無法一次到位,要先請公共電視以小型實驗方案推動,不過因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不是公共電視的主管機關,只能負責媒體監理,而不能提供輔導獎勵。

 

這樣的回應看出政府部門無心推動,雖然有相關法令規定,但沒有發揮任何效力。

 

有關電視近用的服務怎麼做,本篇文章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委託研究報告均提了很多,相信政府不是毫不了解,而是對於身障者收看電視遭遇的困難還沒有深刻的同理感受吧。

 

我們還需要持續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溝通與倡議,希望至少可以開始討論與擬定一些逐年推行的方案與期程,也希望大家可以多提供一些實際案例與故事,讓社會大眾都可以了解到電視近用服務對於身障者的重要性。

 

 

◎參考資料

 1.      200912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匯流下身心障礙者電視近用服務政策委託研究案期末報告

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2710&sn_f=21711

 2.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無線電視數位轉換宣傳網http://hdtv.ncc.gov.tw/index.aspx

 3.       立法院法律系統http://lis.ly.gov.tw/lgcgi/lglaw?@@846930886

 4.      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Index.aspx

 5.      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http://sowf.moi.gov.tw/20/20.htm

 6.      韓國地上波數位放送促進協會(DTV Koreahttp://www.dtvkorea.org/index.asp

 7.      KBS韓國放送公社한국방송공사http://www.kbs.co.kr/

 8.      MBC文化放送문화방송http://www.imbc.com/

 9.      SBShttp://www.sbs.co.kr/

 10.  韓國國家法規情報中心국가법령정보센터http://www.law.go.kr/

 11.  2011年,韓國情報通信技術協會第137期期刊(한국정보통신기수협회TTA Journal Vol137),홍종배「障礙者放送接近性標準化動向-障礙者放送接近權現況及改善方案」장애인방송접근성표준화동향-장애인 방송접근권 현황 및 제고 방안

 http://www.tta.or.kr/data/reportDown.jsp?news_num=3059

 12.  2011511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방송통신위원회)主辦之障礙者放送公聽會制訂「保障視、聽障者放送接近權之障礙者放送指南」장애인방송공청회청각장애인의방송접근권보장을위한장애인방송가이드라인()

 www.kcc.go.kr/download.do?fileSeq=31232

 

※【連結至Part1

※【連結至Par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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