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為期12天的台灣燈會吸引超過802萬6,813人次的參觀人潮,可為歷年最高,殘盟在實地走訪後,也於部落格公告了身心障礙與行動不便者的參與狀況,燈會的無障礙設施與動線大致設置良好,也看見許多行動不便者的參與,殘盟把在會場所見的問題行文給交通部觀光局與苗栗縣政府,期待可作為未來辦理活動之參考。
今日已經收到交通部觀光局的回覆,其中觀光局所說「本局亦將責請未來台灣燈會主辦縣市政府納入場地相關工程規劃設計作業參考」的這句話,值得肯定,也希望明年主辦的彰化縣政府與未來有機會承辦的縣市政府都能具體落實,讓身心障礙與行動不便者也擁有與全民一致的參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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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函
受文者:交通部觀光局、苗栗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殘盟(100)字第028號
速別:急件
主旨:請 貴府盡速改善「2011台灣燈會」活動場地之問題,敬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次燈會 貴府辦理了幾項關於促進身心障礙者參與的措施,包含提供組合式廁所(各有1間男女無障礙廁所)、身心障礙者可免費領取小提燈等。
二、 本聯盟於2月20日至現場勘查,發現以下問題亟待改善,請貴府可盡速進行改善(詳細說明及照片請見附件),亦請列為往後辦理活動之參考。
1. 未提供無障礙接駁服務。
2. 會場內鋪設木棧道且以電纜版包覆電線,讓動線平整,也看見許多人推著坐輪椅的家人與父母推著嬰兒車共同參與,但仍有部分區域有高低差,且未設有防護緣,在光線不足與人潮眾多時,可能發生跌落之危險。
3. 表演欣賞區之設計不利觀看表演。
4. 組合式廁所內之無障礙廁所內部設置錯誤,請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進行改善。
5. 各服務台提供輪椅與嬰兒車借用服務,建議服務台之出入口應設置斜坡或無高差,以利輪椅與嬰兒車之推送。
6. 燈會網站未有無障礙網頁設計。
附件:
有關「2011台灣燈會在苗栗」活動場地之問題,詳述如下:
1. 未提供無障礙接駁服務。
本次燈會接駁車共10線,但並未註明是否可無障礙乘車,輪椅使用者與行動不便者是否可搭乘?
2. 會場內鋪設木棧道且包覆電纜線,讓動線平整,也看見許多人推著坐輪椅的家人與父母推著嬰兒車共同參與,但仍有部分區域有高低差,且未設有防護緣,在光線不足與人潮眾多時,可能發生跌落之危險。
(1) 木棧道與柏油路銜接處有水溝蓋與排水設計,會造成行進之阻礙。
(2) 主燈區與表演廣場未鋪設木棧道,不利娃娃車與輪椅行進。
(3) 部分木棧道銜接處有高差或縫隙,會造成娃娃車與輪椅之輪子卡住。
(4) 木棧道未設有防護緣,且有高差處僅部分設置斜坡,在光線不足與人潮眾多時,可能發生跌落之危險。
3. 表演欣賞區之設計不利觀看表演。
因未規劃座位,民眾會以站立的方式圍繞舞台四周,因本次舞台設計較為平面,一般站在後排的民眾或是坐輪椅者,都不容易欣賞到表演。建議主舞台區安排志工或工作人員主動協助行動不便者於人潮擁擠時順利進入展區欣賞表演(或可考慮架設大型轉播螢幕)。
4. 組合式廁所內之無障礙廁所內部設置錯誤,請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進行改善。
(1) 馬桶至少有一側邊之淨空間不得小於75公分
(2) 馬桶不可有蓋,應設置靠背(水箱作為靠背需考量其平整及耐壓性)
(3) 沖水控制應設置於L型扶手之側牆上
(4) 靠牆處之L型扶手裝設錯誤
(5) 兩側扶手外緣與馬桶中心線之距離應為35公分
(6) 求助鈴裝設位置錯誤
(7) 衛生紙捲筒裝設位置不利抽取
5. 各服務台提供輪椅與嬰兒車借用服務,建議服務台之出入口應設置斜坡或無高差,以利輪椅與嬰兒車之推送。
6. 燈會網站未有無障礙網頁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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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 函
受文者: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2日
發文字號:觀旅字第1000005597號
速別:速件
主旨:有關 貴聯盟就「2011台灣燈會」活動場地之建議改善事項,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聯盟100年2月22日殘盟(100)字第028號函。
二、查「2011台灣燈會」係由苗栗縣政府與本局共同主辦,有關貴聯盟所提各項建議,說明如下:
(一)表演欣賞區之設計不利觀看表演乙節,查本局未尊重表演團體並方便民眾觀賞各項表演節目,本次燈會除設置表演舞台供開燈當日表演團體使用外,其餘時間則於開燈台上增設表演空間,方便台下遊客觀賞表演活動。
(二)至有關台灣燈會活動網站未有無障礙網頁設計乙節,查本局台灣觀光資訊網(http://taiwan.net.tw/w1.aspx)已符無障礙網頁設計規範,後續本局亦將依前揭規範辦理相關活動網頁設計作業。
(三)另有關其他建議事項,除由苗栗縣政府函復說明外,本局亦將責請未來台灣燈會主辦縣市政府納入場地相關工程規劃設計作業參考。
三、副本抄送苗栗縣政府,惠請依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所提各項建議參考逕復。
正本: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副本:苗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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