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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公路總局在1116日 召開了「研議提供可抵達國家公園、風景區、森林遊樂區等戶外休閒區之無障礙大眾運輸工具」的會議,本次會議召開是依據818日 由陳節如國會辦公室、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所共同召開的「提升行動不便者生活休閒權益公聽會」的決議所辦理,公路總局願意在三個月內就邀請相關單位共同討論,令人感到欣慰,但是看到開會通知單上只有開會事由卻沒有詳細開會資料的同時,卻也覺得這樣的開始未免過於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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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者: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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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者: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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