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可於櫻花季期間開車進入阿里山遊樂區停放
阿里山櫻花季於3月15日至4月15日盛大展開,因花季期間車多擁擠,嘉義林區管理處有提供免費接駁車服務旅客,但未表明該服務是否為無障礙運具。
在殘盟致電詢問後,得知該免費接駁車確實無提供無障礙運具投入服務,行動不便身心障礙者仍無法與一般人有同等使用交通接駁服務之權利。
去年祝山線愛心接駁車即因未提供無障礙運具,殘盟已行文要求改善,當時嘉義林區管理處也回文表示未來提供相關接駁服務將增列無障礙設施為車輛必要規格,但本次仍無落實,殘盟立刻於3月15日發文至嘉義林區管理處,並以附件附上去年回文,要求改善。(詳見延伸閱讀)
嘉義林區管理處在3月21日回文,表示目前簽約之車商並無相關無障礙運具可供替換,因此本年度尚無法提供,為了使身心障礙者順利參與,將同意身心障礙者開車進入遊樂區內停放,不受管制,以因應未及提供無障礙運具所造成之不便。(公文內容詳見延伸閱讀)
※延伸閱讀
一、 101年3月15日殘盟行文
受文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15日
發文字號:殘盟(101)字第068號
主旨:阿里山櫻花季免費接駁車無配置無障礙相關設施設備,導致身心障礙者使用權利受損,敬請查照見覆。
說明:
1. 本次阿里山櫻花季於3月15日-4月15日舉辦, 貴處鑑於往年賞櫻季人潮、車潮相當擁擠,特別規劃在台18線阿里山公路83k至95k(距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大門上下各6公里)提供免費接駁車,非假日提供4輛接駁車,假日則提供10輛接駁車(其中4輛自凌晨4時開始接駁旅客),每隔500公尺設臨時招呼站牌,每日自上午8點至下午5點循環行駛接駁。
2. 惟 貴處所提供免費接駁車之交通工具為一般巴士,並無配置昇降設備與輪椅乘坐席等無障礙相關設施設備,輪椅使用者與行動不便的旅客無法搭乘,導致使用權利受損。
3. 本聯盟於100年8月12日行文 貴處,表示應重視身心障礙者的社會參與權利,並建議提供無障礙運具供身心障礙者使用。 貴處亦於100年8月22日回文表示嗣後辦理類此服務時,亦將增列無障礙設施為車輛必要規格。(詳見附件)
4. 請 貴處確實重視身心障礙者之社會參與權,增加無障礙運具接駁,如低地板或具昇降設備之車輛,並將相關無障礙設施設備確實列入 貴處嗣後辦理各項服務之必要項目。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以下簡稱殘障聯盟)100年12月6日殘盟(100)字第228號函辦理。
二、 101年3月2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公文
受文者: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嘉育字第1015103723號
主旨:有關貴聯盟為本處阿里山國家林遊樂區區外免費接駁車提供改進建議案,復請 查照。
說明:
1. 復貴聯盟101年3月15日殘盟(101)字第068號函辦理。
2. 有關貴聯盟建議本處供無障礙運具接駁乙節,經查本年度免費接駁車契約書尚未將前揭建議納入,經與得標廠商連繫後,廠商表示目前無相關無障礙運具可供替換,因此本年度接駁車尚無法提供此項服務,為秉持服務身心障礙者之理念,於為提供無障礙接駁運具前,將同意身障者開車進入遊樂區內停放,不受管制,以因應本處未及提供無障礙運具所造成之不便。感謝貴聯盟不吝再次賜教,貴聯盟相關建議本處將錄案辦理改善。
3. 副本抄送本處阿里山工作站,請依上揭說明配合辦理,以增進身心障礙及行動不便旅客之服務。
正本: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副本:本處阿里山工作站、育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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