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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投保被拒或要求提高保費的狀況屢見不鮮,金管會已經於《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第1項第8款第3目規定不得對特定承保對象,或僅因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而有不公平待遇。但訂立保險契約時,係以保險精算及統計資料作為危險估計之基礎者,不在此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90042

 

壽險與產險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也經金管會105年7月29日金管保綜字第10500067570號函核復准訂定《保險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

http://www.lia-roc.org.tw/indexs.asp?item=indexs/other/%A4%CD%B5%BD%AAA%B0%C8.htm

 

若仍遭遇不公平待遇,請撥打投保申訴專線

身心障礙者投保申訴專線     0800-221-348

(未提供專人接聽服務,請留聯絡電話,以憑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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