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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論是政府機關或是民間企業均會自行開發APP來增加與民眾的互動機會,但是這些APP於開發時均鮮少考量視障者的使用需求,視障者即便使用了語音手機,但是在下載使用APP時,仍是無法順利操作,最常遇到的困難就是APP中圖片按鈕或圖形驗證碼沒有替代文字說明,以至於手指點擊後只會發出「圖片」的語音,而無法順利操作。

自104年起,在立法委員及身障團體的倡議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條第3項第14款,終於106年12月20日訂定「行動版應用程式(APP)無障礙開發指引」。

惟目前該指引並無法令強制性,後續將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向各政府機關推廣落實,至於民間企業也僅能鼓勵其自願參照本指引進行規劃設計。

法令的效力我們仍須努力,不過我們要強調,確保身心障礙者享有平等的獲取資訊權利,就有助於其全面的社會參與,這是各界都須共同努力的方向。

 

指引全文

https://www.handicap-free.nat.gov.tw/Download/Category/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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