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台灣獨特的建築設計,讓行人可免去在大雨滂沱的日子裡,害怕褲管、鞋子踩濕或是被過往汽機車濺起的水花而淋濕的擔心,當然在烈日當頭的日子裡,也可避免太陽無情的曝曬,以上都算是騎樓設計的目的或是好處,可是放眼台灣,騎樓卻常是障礙重重、不利行走,以上所稱的美意均大大地打了折扣。
騎樓佔用的問題有多嚴重?在去年年底由研考會發起的「十大民怨,你來投」網路票選活動,佔用騎樓、道路或車位就排名第十位,由於騎樓屬私有地權,高低落差的狀況十分常見,且停放機車、擺攤、放置自家物品、甚至住家間以鐵門阻隔騎樓間的通行等現象,似乎是屢見不鮮。
雖說騎樓屬於私有地權,但是具備供公眾使用的特性,且在各項法規中均提及騎樓設置之標準與佔用的罰責等,如下
1.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4條
2. 建築法第43條
3. 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28條、第57條
4. 市區道路條例第9條
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82條
為了減少行人行走上的不便,與減少行動不便者移動上的障礙與被迫與車爭道的窘境,各縣市政府近年來均開始進行騎樓整平的工作,其中以台北市的成效最為大眾熟知,在1月27日的中國時報中,報導了一則【執行9年 整平11萬公尺 民國一百年 北市騎樓無障礙】的新聞,可以得知騎樓整平的推行過程常會因為住家與民眾的反對聲浪遭遇不少困難,但是推行後所帶來的人潮、商機與便利行人行走的好處,反而讓各區開始爭著要推行騎樓整平。
除了各縣市政府之外,營建署也在98、99年推行「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建築風貌環境整建示範計畫」,計畫包括建築風貌整建與騎樓整平兩部分,其中騎樓整平計畫部分,98年於經常門編列5,000萬元,辦理基礎調查、規劃及設計,以都會型、城鎮型、偏遠及離島型之縣(市)作為補助額度之分類;99年於資本門編列1億元,辦理整平工程,預定完成1萬公尺之騎樓整平;辦理路段以轄內商圈街廓、旅遊路線、觀光景點等路段、具有一定規模、長度者為原則。而最近營建署正針對各縣市所提報的騎樓整平計畫進行審查會議。
除了相關法規、營建署與各縣市政府所推行之計畫外,推行騎樓整平的成功因素很大一部分在於民眾的觀念與支持,如果大家都將建構一安全、便利、友善的人行環境視為理所當然之事,相信將可減少騎樓佔用之問題。
※延伸閱讀
1.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輕盈上路~路權主題網】行人路權小故事/人行道、騎樓與路霸篇
2.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淺析占用騎樓問題】
3. 營建署【建築風貌環境整建示範計畫】
4. 台北市建管處【騎樓整平成果專區】
5. 990127中國時報【執行9年整平11萬公尺 民國一百年 北市騎樓無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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