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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鼓勵新住民參與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於去年度(106年)開始與移民署合作於各地規劃辦理新住民模擬投票教學課程,透過講座與實際模擬,介紹選舉相關規定,期待能提高其參與意願,並避免不熟悉相關規定而違反選舉法令。

這個看似與身心障礙者無關的訊息,促使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以下簡稱本聯盟)於106年9月發函給中央選舉委員會,建議模擬投票的教學課程除了可鼓勵新住民行使投票權外,對於身心障礙者也極有助益,於公文中建議中央選舉委員會可參考韓國之作法,各地選舉委員會於選舉前應至少辦理一次以上的身心障礙者模擬投票,並也研擬易讀版的選舉資訊,以利身心障礙選舉人更能掌握選舉訊息,公文內容如下。

受文者:中央選舉委員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4日

發文字號:障盟(106)字第061號

主旨:建請 貴會規劃辦理身心障礙者模擬投票教學課程, 敬請 查照見復。

說明:

一、依據 貴會網站訊息, 貴會今年度規劃新住民模擬投票教學課程,並分別於7月20日、8月17日於彰化及桃園辦理完畢。透過投票注意事項及流程的說明,搭配設置投票所圈票遮屏、票匭等投票所物品,促使新住民透過模擬了解投票方式,以行使公民權。

二、考量心智障礙者須透過易讀資訊,與示範、操作始得確實掌握訊息,以及現行針對選務人員辦理之協助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相關知能的教育訓練多為講座方式,故建請 貴會應針對身心障礙者辦理模擬投票教學課程。

三、惟課程規劃應針對不同障礙類別之資訊接受能力、資訊接受方式以及目前各項選舉協助措施進行規劃設計。

四、經查,韓國於今年5月9日辦理第19屆韓國總統選舉,所提供之身心障礙選民投票便利措施即包含實際模擬投票體驗,且本次模擬投票將實施對象從智能障礙者擴大為全部身心障礙選民,並規定各地選舉委員會至少應辦理一次以上。而韓國的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亦製作了「先投票APP」(亦有網頁版)、動畫宣傳影片、易讀版指南手冊、圖文選舉宣傳單張等,上述政策均有助於身心障礙與一般選民更能掌握選舉流程與方式(詳細訊息請參見本聯盟部落格http://league0630.pixnet.net/blog/post/341511432)。

五、建請 貴會能邀集身心障礙者/團體與專家學者針對本聯盟之建議進行研議,促使身心障礙者能確實行使選舉權。

中央選舉委員會對於本聯盟所提出之建議,給予正面回應,於9月18日邀請本聯盟與選務處處長及相關同仁進行非正式討論,並以公文回函表示將錄案研議。於討論過程中,本聯盟說明了模擬投票可以辦理的模式、易讀的概念及各國目前的作法,中央選舉委員會則表示可就目前可以處理的範圍先做研議與試辦。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文如下。

受文者: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中選務字第1060001370號

主旨:有關貴聯盟建議本會規劃辦理身心障礙者模擬投票教學課程一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聯盟106年9月4日障盟(106)字第061號函。

二、為保障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權益,各項選舉,本會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規定,辦理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場地設置投票所作業,並積極推動各項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協助措施,營造友善投票環境。有關貴聯盟建議本會規劃辦理模擬投票教學課程,對於進一步協助身心障礙選舉人熟悉投票流程及投票方式,具有正面助益,本會已錄案研議。

 

時隔將近一年,107年8月20日中央選舉委員會邀集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各地選舉委員會共同召開「研商編製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易讀版投票指南手冊會議」。於會議開始前,選務處處長表示,由於時間有限,有關身心障礙者模擬投票可能來不及本次選舉前規劃辦理,但會先處理易讀版的選舉資訊。

107年8月20日 中央選舉委員會 研商編製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易讀版投票指南手冊會議  

中央選舉委員會參考歐盟Inclusion Europe出版之Information for All手冊、英國、紐西蘭等國公職人員選舉易讀版投票指南手冊等,製作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易讀版投票指南手冊(草案),草案內容以圖片搭配簡短文字,說明投票種類、日期、投票流程及投票時應注意事項,並請與會團體提供修改意見。章節內容如下。

1.本次選舉、公投的種類及投票日期?

2.我可以投票嗎?

3.我要如何投票?

4.我要如何知道有哪些候選人參選?

5.我要如何知道有哪些公投案?

6.投票所內不可以做的事!

 

會議首先由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李英琪理事發言,她現任愛盲基金會主任,曾於法國留學,並曾於法國心智障礙機構任職,對於推動易讀的經驗十分豐富。針對中央選舉委員會之手冊草案,她提出了多項具體建議,如下。

1.要於手冊介紹選舉的意義,增加選舉人的投票意願。

2.適時斷句,換一個句子就換一行,以利於理解。

3.要善用編號,條例式助於理解。

4.圖片要用寫實圖片,實際照片更好。

5.用詞需要修改,過於艱難的詞彙如「戶籍」、「監護宣告」,必須加以註記說明。

6.要採用口語化的句子,能夠以22個字以內說明就更能助以理解,當然越短越好。

7.不要用「如果你年滿18歲就可以投票」的假設用語,而是改成「我年滿18歲就可以投票」。

8.數字要使用阿拉伯數字,不要用國字。

9.不要一次說太多訊息,過多訊息等於沒有訊息,可以將公職人員選舉與公投選舉分冊介紹。

10.時鐘要以數字電子鐘呈現。

11.操作步驟以數字1、2、3或是箭頭呈現順序。

12.需要攜帶的東西可以用「+」呈現,例如「投票要帶身分證+投票通知單+印章」

13.不要負向說明,而是正向說明應該要怎麼做,例如「不可以帶手機進入投票所」,修改為「手機要放在投票所門口的保管籃裡」。

14.若要陳述不可以做的事,就用國際通用的紅色禁止符號標示在圖片旁邊,可助於理解。

15.手冊完成後務必要邀請心智障礙者實際測試,由心智障礙者直接擔任品管員,品管員需具備以下要件:可專注30分鐘、有語言表達能力、可以把看不懂的文字圈起來,看著圖片說明所看到的內容,測試的基本門檻是需要7成以上的心智障礙者表示理解。

 

智障者家長總會、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伊甸基金會的意見也類似,再次提醒用語務必精簡白話、要正向敘述、使用條列、公職人員與公投選舉要分開介紹等。學習障礙協會則建議不論是選舉公報或是今日討論的選舉資訊易讀版,都可以提供有聲版讓學習障礙者點選收聽。

 

雖然中央選舉委員會研擬出的易讀版手冊已是個很不錯的開始,但不可諱言需要調整的內容還不少,因此主持會議的陳朝建副主任委員表示,後續將持續召開工作會議討論,採納與會者文字精簡、使用寫實圖片等建議,並研擬委外辦理之可行性,力求手冊內容能確實達到易讀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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