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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立法院國會圖書館/部會報告

http://npl.ly.gov.tw/do/www/ministryReportList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

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員選舉相關事宜暨如何保障選舉人參政權行使專案報告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劉義周

中華民國104年3月23日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貴委員會今天舉行全體委員會議,本人應邀報告「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相關事宜暨如何保障選舉人參政權行使」專案報告並備詢,深感榮幸。以下謹就籌辦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及保障選舉人參政權行使,報告如後:

壹、籌辦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

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依法應於105年4月19日前完成選舉投票,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依法應於105年1月21日前完成選舉投票。上開2項選舉業經本會第463次委員會決議定於105年1月16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本會並已訂定「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將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兔法及程序表規定,依序辦理各項選務工作,相關重要選舉期程,請參閱本會業務報告。

貳、保障選舉人參政權行使

為預先規劃辦理相關選務工作,加強意見溝通,保障國家考試、各級學校入學考試及大專院校期末考試應試考生與學生之選舉權,投票日宜避免與上開考試同日。本會經於104年3月9日邀集考選部、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教育部及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開會進行研商,研擬該二項選舉投票日期為105年1月9日(星期六)或1月16日(星期六)併案提出討論。經本會第463次委員會議決議,考量大專院校往年最後 1週上課時間約在105年1月11日至15日,國家考試日期亦尚未排定,爰決議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期定於105年1月16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應不損及國家考試、各級學校入學考試應試考生及大專院校學生之投票機會。本會業以104年3月18日中選務字第1043150064號函請考選部明(105)年度舉辦之考試,避免於投票日期舉行,以免影響考生選舉權益;以 104年 3月  18日中選務字第1043150065號函請教育部明(105)年度舉辦之考試,避免於當日舉行,以免影響考生選舉權益,並請協調各大專院校於排定 104學年度行事曆時避開投票日期。

    另有關公民營事業單位勞工之投票權益,依勞動基準法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部)相關函釋規定,各種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休假。本會將函請經濟部及勞動部協助督促各公民營事業單位依法給假,以保障勞工投票權益。

    營造友善的投開票所無障礙環境,澈底保障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權,為本會及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責無旁貸之責任。歷次選舉,本會均函請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投票所應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之場地或備具相關輔具、器材,以協助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且絕大多數投票所均能依規定辦理。以今年為身權公約推動元年,為貫徹保障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權之良法美意,本會將特別加強檢討投票所無障礙空間訂定投開票所無障礙設施檢核表增加選務工作人員相關培訓課程等措施,以保障身心障礙選舉人之投票權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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