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7月29日時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舉辦了一場「友善台北、關懷弱勢」的國際研討會,主要有三個討論議題:「應用通用設計理念於都市規劃與環境設計」、「如何創造友善的公共空間與行人環境」、「如何修訂現行建築法規及相關法令制度,形塑有效的管理政策及執行機制」,並邀請日本東洋大學川內美彥(Kawauchi Yoshihiko)教授、日本Normalization協會小林純子(Kobayashi Junko)副會長以及美國人本設計學院Valerie Fletcher執行董事,分別就三個議題分享經驗。


 


這裡並不是想要對三個議題的討論內容進行摘要或評論,而僅是分享一些感想。


 


川內美彥教授本身是一位脊髓損傷者,在受傷後就積極以肢體障礙者的角度,參與無障礙空間與通用設計的推廣,他認為社會大眾不應該用「福祉」的概念去看待身心障礙者,而應該轉變為「平等的社會參與」的觀點,這樣的說法令人十分贊同,也從川內美彥教授分享的幾張照片,可以感受到為什麼「平等的社會參與」是那麼的重要。


 


雖然手邊並沒有川內教授分享的照片,但是在七月中旬去韓國的時候,同樣見到了這個景象。照片中的捷運站,是我印象中搭乘過的韓國捷運站中,需要走最久的轉運站,樓梯也最長,感覺起來有三、四層樓吧,但是這裡並沒有設置電梯,而是僅設置一個掛在樓梯上的升降平台,當下看到有輪椅使用者在使用時,覺得實在令人捏把冷汗,要是自己坐在平台上,要往下降的話,大概會嚇得腿都軟了吧,雖然速度並不是非常快,也有服務人員在旁服務。


 


這樣聽起來,似乎這個設施並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依川內教授的分享,他認為過於特殊化,並僅專為某部分族群設計的設施,在使用時會引起一般民眾的「眼神關注」,雖然這裡分享的照片中,可能無法看得很清楚,但是站在電扶梯上的人,有好幾個都在盯著這個輪椅使用者看,包含我也為了紀錄,而拍下了這張照片。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接受過這樣的注目禮,相信會有令人想要恨不得找個地洞鑽下去的不舒服感。而且這種設施,在使用上沒有自主性,需要先通知服務人員來協助,使用中服務人員還會「隨侍在側」,但這應該不會讓人有VIP的感受吧,而是會讓人覺得自己無法獨立行動,並有被視為保護者的貶低意味。



所以近來我們一直強調無障礙設施並不是專門設計,也不是僅造福行動不便者而已,如果能考量全部使用者的通用需求而進行設計,大家不都可以開開心心的使用嗎?


 


以台灣的捷運或鐵路車站為例,目前月台中設置的電梯,其實搭乘的人當中老年人、帶大型行李的人、推娃娃車的爸媽反而是佔大多數,有時候輪椅使用者還反而會抱怨因為大家沒有禮讓還要排隊等電梯呢。


 


※通用設計


1.      起源:1998年美國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通用設計中心主住Ronald L.Mace提出的定義:「通用設計是一種設計途徑,它集合了能在最大程度上適合每一個人使用的產品及建築元素。」


2.      7大原則:


(1)   平等使用(Equitable Use)


(2)   靈活運用(Flexibility in Use)


(3)   簡單易用(Simple and Intuitive Use)


(4)   簡明訊息(Perceptible Information)


(5)   容許錯誤(Tolerance for Error)


(6)   省力操作 (Low Physical Effort)


         (7)  尺度合宜 (Size and Space for Approach and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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