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行無礙生活網看到了一則「2012無障礙的花博在荷蘭」的文章,不禁思索起台北花博在規劃無障礙設施與服務相關事項帶給社會大眾的感受。


 


荷蘭將在2012年於芬羅市辦理芙蘿莉雅蝶園藝博覽會,依據網站的資料顯示(原文請見此Accessibility2007年就成立籌備小組開始規劃無障礙相關事項,而工程公司也在早期的規劃階段就將無障礙納入考量。


 


台北花博呢?


 


97年11月6日台北市政府無障礙環境推動委員會第96次會議中,有委員以臨時提案要求,要求市府在推行重要建設及重要設施物時,於規劃設計時將無障礙觀念納入考量並由身心障礙者介入以提升設施物使用性,以降低竣工勘檢發現問題,造成不易改善情事。


 


委員提出的建議沒有立即獲得重視,市府於98年底才邀請委員參與第一次場館會勘,99年2至3月間才召開諮詢審查小組進行審圖,試問工程都施工完畢,再審圖、再會勘,能發揮什麼功能?不就是一連串的列管改善事項以及增編的公務預算?


 


在幾次由市府召開的實地會勘以及由市議員召開的記者會(80億花博,蓋的「郝」障礙】、【花博好障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都不斷突顯台北花博在規劃無障礙設施的缺失,不知道我們要如何確信,市府承諾要改善的無障礙設施、要規劃的公共服務,是讓所有民眾可以放心、安心的參與11月即將開幕的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


 


    殘盟與營建署、台北市政府之公文往返


1.      990429殘盟行文台北市政府、副本營建署




2.      990510營建署行文殘盟、副本台北市政府



3.      990521台北市政府行文殘盟、副本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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