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著參與了六月初在香港舉辦的「第十二屆長者及殘疾人士交通及運輸服務國際大會TRANSED2010),體驗了一趟非常不一樣的飛航之旅。


 


之前雖然搭飛機時也會碰到輪椅旅客,但是並非同行,僅能看到在報到櫃檯旅客的身影,至於如何上下飛機的情形就不得而知了。


 



 


這次同行者共有三位輪椅使用者,均使用電動輪椅,輪椅大小規格不一,不過都可以用託運行李的方式進行託運,不過電動輪椅託運時必須先進行斷電,為確保安全也會在電線連接處貼上膠帶,確認可以隔絕電源。各家航空公司也會詢問電池類型是乾電池或是液態電池,建議使用者可以自行確認,並可先跟航空公司確認是否可進行託運。


 



 


另外,電動輪椅斷電後也要告知服務人員如何轉換成手動模式,這樣方便服務人員進行託運以及到站後把輪椅推出來。


 



 


輪椅在報到託運後,在桃園機場是直接更換成小型的機艙輪椅,然後直接上飛機,在香港的機場則是必須先換成一般手推輪椅,然後在機艙門才換成機艙輪椅,因為機艙輪椅只有一部,這樣使用者就變成必須移位4次,其實還蠻辛苦的。


 



 



 



 


更換輪椅後不論是在台灣或是香港均由地勤人員協助推輪椅,並直接服務到機艙內,登機時間通常會在一般旅客之前(不過這次出境時算是在全部旅客登機後),下機時間則一定是在全部旅客下機之後,在證照查驗(通關)的通道則與一般旅客不同。


 



 



 



 



 



 



 


目前各航站內多設有升降設備等無障礙設施,行動不便者不必擔心行動的問題,而大飛機也均有空橋連接,直接連結登機門與機艙門,也免去了必須上下階梯的困擾。


 




 



 



 



 



 


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是,在台灣的地勤人員清一色是男性,香港則是女性,其實最好是男女皆有,考量因素不是為了性別平等,而是對於使用者來說,有些人確實不習慣給不同於自己性別的服務人員服務,尤其可能有肢體上接觸的時候,這個是在香港交通運輸國際大會時,在某一堂演講時,所聽到的概念,或許是值得參考的。


 


 



 



 



 





 



 



 



輪椅使用者一樣可以坐飛機趴趴走,不會因為行動不便而喪失使用飛機這項交通工具的權利,不過由於準備時間長,建議輪椅使用者可以早點或準時報到,也可以先將自己輪椅的相關資料備齊,這樣可以方便服務人員提供服務。


 


    補充說明


在台灣,身障搭機遭拒的事件層出不窮,在98年徐中雄委員、99年管碧玲委員邀請民航局與身障團體召開協調會後,事情終於有了進一步的進展。


 


由於國內小飛機一直未有登機輔具,延伸出行動不便者上下機需要他人揹抱而有安全顧慮或拒載的問題,在多次溝通協調與民間團體的持續監督下,殘盟於6月中旬去電民航局得到以下訊息:


目前登機輔具已經下單完畢,共訂製21台斜坡式登機輔具,委由國內廠商依國際FAA標準進行製作,預計10月底前可交貨,11月中旬前可以全部備齊,每一航站至少一台(共有17個航站,桃園航站不需要此種輔具,航班頻繁的航站則有二台),民航局屆時會以新聞稿刊登於網站公告訊息。


 


請各位朋友可以共同監督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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