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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者:郭小姐


公園名稱:花蓮市榮安公園


拍攝日期:99.10.15


拍攝地點:花蓮市建國路二段新時尚大賣場後方


照片內容說明:


導盲磚:導盲磚指引路線之終點,設計不佳,有高低落差,將造成視障朋友行走的危險。


 




 


【殘盟的話】


投稿者的文字說明容易讓人產生誤解,其實肢體障礙者需要的無障礙設施如果和視覺障礙者需要的無障礙設施設在一起,可能會造成使用上的困擾,在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中已有明訂:「坡道之地面應平整,不得設置導盲磚或其他妨礙輪椅行進之舖面」,也就是說輪椅使用者在有高低差的地方一定要有斜坡才有辦法通行,但是視障者不一定要走斜坡,如果有清楚的引導設施做出警示,走樓梯或是有高低差的地方都不成問題。


照片中的導盲磚應引導到斜坡前停止,改橫貼3片警示磚(與起點相同,圓點),表示環境有改變,請視障者注意,末端斜坡處不用貼,進入後再貼上導盲磚延至公園內有明顯邊界線處。因為如果有清楚的邊界線(如花台)也可以對視障者產生引導作用。


*其實斜坡應該打掉直接順平進入是最佳處理方法。


 

拱橋:拱橋角度過斜,一般民眾行走極為困難,身障朋友更難以通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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