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1221


發文字號:府社行字第0993052372


 


主旨:貴聯盟函請於辦理迎接建國百年之各項跨年與農曆年慶祝活動時,能保障身心障礙者參與的公民權乙節,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 貴聯盟99129日殘盟(99)字第152號函。


二、本府辦理之跨年暨迎曙光活動,會場已規劃弱勢團體專區,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參與的公民權。


 


正本: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副本:本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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