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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電視節目有字幕的比例很高,但是新聞與轉播節目則僅有顯示重要標題,導致聽障者常無法獲得完整訊息,且依據研究報告顯示,聽障者最希望「新聞與氣象報告」可以提供手語與字幕服務,突顯了聽障者迫切希望可以接受到即時訊息,也顯示聽障者因為視聽環境的不友善,總是處在資訊落差的位置。


殘盟除了持續透過各管道關注身心障礙者的視聽權外(殘盟奇摩部落格:990728去除身心障礙者看電視的障礙,部會與電視台可以做些什麼?),自99年開始,開始注意到國慶大會中,各家電視台的手語翻譯畫面都被字幕、跑馬燈遮蓋,導致聽障者無法辨識完整訊息,故行文給11家電視台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當時僅有公視、東森與NCC回文,公視表示播出時均有完整呈現手語翻譯的畫面;東森表示訊號是依提供者原設計的畫面轉播,無法直接調整,在發現有遮蔽的狀況後,隨即試圖調整,後續則會與訊號提供者協調畫面位置;NCC則行文給電視學會與衛星電視公會,請兩單位轉知會員,請其於製播節目提供手語翻譯服務時,應避免手語翻譯畫面遭遮蔽,並研擬相關製播注意事項,以供會員製播節目參考。


時隔一年,我們再度監看了100年的國慶大會,除公廣集團的公視、原視、客家、華視以及中視、台視全程有完整的手語鏡頭外,無線電視台中,民視1037分才縮短字幕露出手語鏡頭,中天在1041分才提供手語鏡頭,而TVBS、年代的手語畫面均被螢幕上的字幕及小方塊遮蔽,三立則均未見手語畫面。


因此我們再次行文給11家電視台與NCC,這次則有中天與非凡兩家電視台回文,中天表示在馬總統致詞時有提供完整的手語翻譯畫面,但確實未於大會轉播時全程完整播出,未來將研擬改善方案;非凡則說在發現手語翻譯員被字幕擋住後,隨即將手語鏡頭往上提升,未來也會與轉播單位溝通手語畫面的位置。


NCC則於1026日行文給各家電視台、1128日行文給電視學會與衛星電視公會,請各單位針對此事進行說明,並要求未來轉播重大活動(如政見發表會、國慶慶典活動)或傳達緊急事件(如天然災害或緊急救難事故)時,都要考量身心障礙者的視聽權益,若有提供手語翻譯畫面則需完整呈現。


經過兩年的追蹤,似乎才讓各家電視台與NCC重視到身心障礙者的閱聽權,除了殘盟的力量,我們希望更多人可以和我們一起關注,在接下來的總統大選電視辯論與政見發表會,一同來監看電視轉播畫面。


 



※延伸閱讀:



100.11.25公視新聞【電視轉播手譯框 NCC促勿遮



 


NCC公文內容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受文者: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1026


發文字號:通傳播字第10000508440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000050844殘盟意見函


主旨:有關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反映  貴公司所屬頻道轉播「100年雙十國慶大會」時,未全程提供手語翻譯服務等意見,請於文到10日內提出相關說明,並研提改善作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1001019日殘盟(100)字第197號函辦理。


二、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條第3項第14款明定,通訊傳播主管機關主管身心障礙者無障礙資訊和通訊技術及系統、通訊傳播傳輸內容無歧視等相關事宜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另「通訊傳播基本法」第5條亦規定。通訊傳播應尊重弱勢權益。


三、前揭來函反映「100年雙十國慶大會」馬總統致詞時,雖有手語翻譯員在旁提供即時翻譯服務,卻僅有公廣集團所屬電視台及台視、中視全程提供完整的手語鏡頭。另民視(新聞台)1037分始縮短字幕露出完整手語鏡頭;中天新聞台在1041分提供完整手語鏡頭;TVBS(新聞台)及年代新聞台手語畫面被螢幕上的字幕及小方塊遮蔽;三立新聞台則未見手語畫面。而大會主席王金平先生及其他貴賓致詞時,均未提供手語翻譯畫面,也未提供字幕服務,致聽障者無法接收完整訊息。


四、針對上該情形。經本會調閱側錄內容,相關頻道容有改善之處 ,請於文到10日內提出相關說明 ,並研議在轉播重大活動(如政見發表會 、國慶慶典活動)或傳達緊急事件(如天然災害)訊息,提供手語翻譯服務時之相關作法或注意事項,避免手語畫面遭遮蔽,俾利保障聽障者資訊取得無障礙。


五、隨函檢附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意見供參 。


正本: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年代網際事業股份有恨公司、飛凡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中華民國電視學會(含附件)、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本會營運管理處


 



主任委員蘇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受文者: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1128


發文字號:通傳播字第10048054590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保障聽障者收聽視權益,請轉知、協助所屬會員,在製播節目提供手語翻譯服務時,事先與轉播單位協調溝通手語畫面之位置與呈現方式,俾能完整提供手與服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1001019日殘盟(100)字第197號函辦理。


二、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條第3項第14款明定,通訊傳播主管機關主管身心障礙者無障礙資訊和通訊技術及系統、通訊傳播傳輸內容無歧視等相關事宜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另「通訊傳播基本法」第5條亦規定。通訊傳播應尊重弱勢權益。


三、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以下簡稱殘盟)已連續兩年來函反映各電視台轉播「雙十國慶大會」時,雖有提供手語翻譯服務,但屢遭自募集圖卡所遮蔽,致聽障者無法辨識其內容獲得即時資訊。


四、復查今年部份頻道雖在播出前揭節目時已有改善,但仍有民視新聞台、中天新聞台、TVBS-N、年代新聞台、三立新聞台及非凡新聞台等6個頻道似未全程提供手語翻譯服務。本會前於1001026日以通傳播字第10000508440號函請該等頻道題出相關說明,並研提改善做法,有關其回復內容略如下:


(一)手語畫面遭遮蔽之原因:查今年雙十國慶大會節目之相關畫面係由公共電視頻道統籌錄製並提供各頻道運用,然因未能於事前掌握公視轉播提供手與服務之畫面位置,以致發生與字幕框重疊之情事(年代新聞台、民視新聞台、TVBS新聞台及非凡新聞台)


(二)提出改善之作法


1.      立即改善作法:節目播出後,製播人員自行發現或接獲民眾反映,新聞標題將手語畫面遮蓋住,故製播人員即緊急縮短所有標題長度,或上調手語畫面位置,以利手語翻譯畫面完整呈現(民視新聞、非凡新聞);另三立新聞台在播出時,並輔以字幕呈現致詞內容。


2.      未來改善作法


(1)    對於未來轉播重大活動,相關單位若有提供手語之服務,將提前與轉播單位溝通暸解其手語畫面之位置,讓該畫面能夠清楚傳達予聽障者。(年代新聞、民視新聞台、非凡新聞台)


(2)    建議主管機關於活動前,函請轉播單位提前將畫面規劃提供各台,讓各播出頻道可即時更改標題設計,使手語服務能清楚露出,俾保障弱勢權益(民視新聞台)


(3)    擬與相關頻道公會召開會議提出檢討及討論,以尋求妥適之改善方法(中天新聞台)。


五、從電視台前揭回復內容可知,電視台轉播雙十國慶大會等節目均有服務聽障者之意願,惟因未事先溝通與聯繫,致發生手語畫面遭遮蔽之情事;另查100年第13任總統副總統電視政見會將於1223日起,陸續由華視、公視、民視及中視轉播。基此,請函知所屬會員,未來轉播重大活動(如政見發表會、國慶慶典等)或傳達緊急事件(如天然災害或緊急救難事故),應考量身心障礙者視聽權益;若有提供手語畫面服務,請事先協助所屬會員與轉播單位協商或召開協調會,以暸解手語畫面之位置與呈現方式,俾能完整提供手語服務,保障聽障者收視權益。


正本: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電視學會


副本: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台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年代網際事業股份有恨公司、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飛凡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主任委員蘇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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