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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車站寸步難「行」,改善狀況邀請大家一同關注(殘盟處理進度報告)


根據101114日自由時報新聞表示,台鐵竹北車站因進行月台改建工程,通往月台的臨時便道都有階梯,輪椅族寸步難行,行動不便者無法順利乘車,交通權益嚴重受損。


(新聞來源:http://n.yam.com/tlt/society/201201/20120114738305.html )


 


殘盟在獲悉資訊後,主動致電竹北車站詢問實際情形。站方電話中表示確實因改建工程因素,過渡階段難有無障礙設施,而工程預計明年才會完成,這段時間要請行動不便旅客暫時從其他站上車


 


我們認為車站以改建工程為由,並未規劃替代協助措施,導致行動不便者無法順利乘車,此舉違反國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法令(第十六條第二項、第五十三條),亦違背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九條)之規範精神,導致身心障礙者交通權益受損,無法與他人擁有平等的使用權利。


 


為此,殘盟118日行文至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要求竹北車站改善此一狀況,以保障身心障礙者的交通權利。台鐵局於21日回覆表示已要求臺北工務段會同運務單位研議改善方案。而臺北工務段也在28日回文,表示將於三月底前設置臨時斜坡道,並以人工方式辦理服務輪椅旅客,以確保旅客的權益及安全


 


竹北車站的月台工程預定在101年底完工,這段時間將以替代改善方式協助行動不便者進出月台,我們在此邀請各位身障朋友一同關注竹北車站的設施設置與服務狀況,如果站方沒有確實設置,或是協助不周的狀況,歡迎大家踴躍與台鐵相關單位反映,並告訴殘盟,讓我們共同督促台鐵提供更完善的無障礙設施與相關協助。


 


相關單位聯絡電話:


台灣鐵路管理局:0800-765-88802-21910096


新竹工務段:03-5253507


竹北車站:03-5552024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工務段


受文者: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28


發文字號:北工施字第1010001193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有關「竹北車站因進行月台改建工程,過渡階段未提供無障礙設施」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121日鐵工橋字第1010002462號函轉貴聯盟101118日殘盟(101)字第24號函辦理。


二、旨案設施改善事宜,本局將於3月底前於該站設置臨時斜坡道,並以人工方式辦理服務輪椅旅客,以確保旅客的權益及安全,新站工程期於101年底完工,並提供旅客更優質之服務。


正 本: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副本: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華盛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本局工務處、竹北站、臺北工務段、本段新竹工務分駐所


 


段長 姜登凡 


 


延伸閱讀: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第二項:


公共設施場所營運者,不得使身心障礙者無法公平使用設施、設備或享有權利。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


各級交通主管機關應依實際需求,邀集相關身心障礙者團體代表、當地運輸營運者及該管社政主管機關共同研商,於運輸營運者所服務之路線、航線或區域內,規劃適當路線、航線、班次、客車(機船)廂(艙),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


大眾運輸工具應依前項研商結果,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國內航空運輸業者除民航主管機關所訂之安全因素外,不得要求身心障礙者接受特殊限制或拒絕提供運輸服務。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九條:


締約各國應當採取適當措施,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使用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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